新湖中宝:控股股东拟转让公司不超10%股份引入国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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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8日,新湖中宝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新湖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由新湖集团或其指定主体向衢州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衢州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衢州工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合称“衢州方”)或其指定主体出售并转让公司股份合计不超8.6亿股(不超公司总股本的10%)。

公告称,衢州方将在股份转让交易后,全力协助公司进一步争取地方政策支持、全面深化合作,推进公司转型。如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公司控股股东和实控人不会发生变更。

据公告,新湖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的83.25%,完成上述股份转让需新湖集团对部分质押股份做出解质押安排。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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