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谨防地方防疫中“一刀切”乱象重演

随着新冠疫情防控政策由“乙类甲管”优化为“乙类乙管”,不再要求查验核酸证明等措施出台,大大方便了人员流通,也将带来人员流通和消费领域的快速复苏。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现象依然存在。比如,有的地方在官方微信公众号上发文称:春节将至,倡导大家在疫情高流行期非必要不返乡,避免跨地区探亲、旅游,尽量减少出行;还有的地方出台文件表示,将继续实行农贸市场轮流休市,轮流休市措施将持续到2023年年底。

“非必要不返乡”让人想起去年年初某地要求不许“恶意返乡”,继续进行轮流休市则让人想起过去的严格管控措施。在疫情防控形势已经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下,这些地方的措施显得格格不入。


(相关资料图)

但这些地方政策又很难拿到桌面来说,所以会形成很多托辞,比如相关措施属于内部掌握、不合适对外公开等等。

某地称文件为内部掌握,不公开发布,新媒体中心工作人员未经过县委领导同意擅自发布,相关人员已被批评,该文章现已删除。这种说法完全站不住脚,地方需要对国家防疫政策的充分执行,断不可有自己的“小九九”。

首先,对一些心存“执念”的地方来说,要把主要精力放在经济社会发展方面。

经过了三年时间的疫情冲击,很多市场主体遭受到了严重冲击,现在正是恢复的关键期。这个时候,地方上不能再人为设置障碍,而是要积极创造条件、创造机会让市场主体活起来,让人员充分流动起来。

然而,有的地方依然要继续实行农贸市场轮流休市制,有的地方依然设置种种条件限制外来人员甚至包括外出的本地居民进入,这些并非激发经济活力,反而是继续设置障碍。

其次,要坚决避免疫情防控“一刀切”现象的重演。“一刀切”具有“传染性”,会有“攀比心理”,对近期有的地方出现的种种限制措施要严加防范。

过去一段时间,虽然国家层面多次强调要杜绝防疫过程中的“层层加码”“一刀切”,到了具体实践中,一些地方却屡禁不止、屡教难改。现在,这种情况已经大为好转,但其中的潜在因素并不可忽视,一些地方对防疫政策上的“变通”需要警惕。对一些地方来说,随意出台措施甚至成了“习惯”,这种“习惯”必须加以遏止和追责。

其三,今后疫情防控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措施出台必须符合法律法规。

对行政机关来说,法无授权的具体行政行为就是违法,《行政诉讼法》规范的重要内容就是这一点。为此,一些地方在出台相关措施时就要充分考虑合法性,避免随意性,究竟是哪部法律法规赋予了措施出台的权力和实际执行的权力。一些地方措施的出台要能拿到“桌面上”来说,要有法律依据,具体行政行为的相对人要有相应明确的法律救济渠道。

总之,疫情防控现在进入了新阶段,国家政策是明确的,但还需要地方上的具体落实,尤其是要防止过去“一刀切”“层层加码”乱象的重复出现。这要严格执行国家对防疫的政策措施,要充分认识到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更要考虑到每一项措施的出台是否有法律依据,相关具体执行措施能否经得住行政诉讼的考验。

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