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点!花钱就能“洗白”不良信用记录? 这些征信修复都是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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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洗白”、“修复不成功,可以退款”……虽然监管、商业银行屡屡提示风险,但征信修复名义进行的骗局,仍然屡屡发生。
中国裁判文书网近期披露的一则民事判决书显示,一家自称可以修复银行不良征信的公司,2020年12月10日以修复征信的名义,收取他人6000元费用,并向原告出具收据一张。但对方后来得知,该公司无权修复银行不良记录,遂向该公司索要付款,但多次索要后,该公司仍拒不退还,而被付款方起诉到法院。
另一则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该案件中的原告因信用卡逾期还款,产生征信不良记录,遂于2022年2月14日与被告通过微信约定,委托被告永久性消除原告的征信不良记录,委托费用1.5万元,委托期限三个月。达成上述约定后,原告向被告转账支付了13000元,剩余2000元未支付。被告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委托事项。
法院认为,该案中原告存在不良征信记录,系原告逾期偿还银行欠款所致,按照现行规定,当事人不得随意进行修改,而原告委托被告对不良征信记录进行修复的行为违反了公序良俗,因此案涉的委托合同应属无效合同。
兴业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告诉第一财经,并不存在“征信修复”的说法,因为征信是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统一管理的,任何人都无权擅自删除修改。
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对个人征信信息的采集、报送、修改均有明确规定,无论是征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等信息提供者,均无权随意修改、删除信用报告中展示无误的不良信息,一旦发现违规修改或删除的行为,将依法进行责任追究或予以行政处罚。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规定,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国家发改委近期也在发布了《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将于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兴业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说,如果个人认为本人信用报告上的信息有误时,有权向征信机构提出异议。征信机构或银行需进行核查和处理,有错误的,会及时更正。提出征信异议所需的资料也不复杂,个人持有效身份证件、企业法人自己或委托他人持营业执照即可办理。提出征信异议完全不需要通过中介,更不存在收费。
上述兴业消费金融相关负责人还提示,拥有良好的信用记录,首先日常生活中要量入为出、合理借贷、按时还款、避免逾期,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即便出现逾期,也要及时足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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