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多部门联合发布21条金融措施,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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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7月20日正式挂牌后,联合多部门出台首条指导意见。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深圳监管局联合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发布了《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深圳制造强市建设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提出21条金融政策措施,旨在推动辖内银行保险机构支持深圳制造强市建设。

《指导意见》称,将围绕深圳“20+8”产业集群、“专精特新”、科技型制造业企业等市场主体,以及“工业上楼”、绿色发展、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等重点融资需求,加大制造业贷款投放力度。不断优化信贷结构,重点推动制造业中长期、信用贷款、首贷投放。持续优化内部定价机制,积极向制造业企业合理让利,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在优化调查和审批流程方面,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逐步完善制造业企业授信体系,结合重点制造业企业特征,制定针对性的信用评价模型和风险防控体系。

在完善组织架构方面,鼓励银行机构探索成立制造业金融服务中心,在组织机制、资源配置、信贷审批等方面实施专业化、特色化管理。

在改进考核激励机制方面,提出鼓励制定制造业金融服务考核方案,充分体现对重点领域的支持导向,合理界定尽职认定和免责情形,引导员工勤勉尽职。在健全风险防控体系方面,提出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风险防控体系、增强风险防控的科技支撑、严格贷款“三查”、进一步健全联合授信机制防止“过度授信”,加大不良处置力度等意见。

此外,《指导意见》强调将持续完善风险分担机制,深化银担合作,充分发挥政府风险补偿基金作用,完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深入推动产融信息对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重点企业“白名单”和重点项目融资信息对接清单,促进产业政策信息、企业经营信息、金融产品信息交流共享,缓解信息不对称。

《指导意见》表示,深圳监管部门将加强统计监测和分析评价,及时通过现场检查、调研督导等方式发现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加强工作联动,发挥政策合力,推动金融政策与产业支持政策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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