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债“救火队长”获刑背后:县域债务危机下的商机与危险

今年6月,贵州黔西南州兴仁市商人樊强因犯行贿罪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被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在当地,樊强一直被视为政府融资化债的得力助手和资深掮客,一些民营企业家通过樊强将资金借给兴仁政府平台公司,或者购买地方非标债。樊强获刑的重要原因,是法院认定其在政府项目中获得了高额居间服务费,导致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的损失。

近年来,多地政府通过地方平台公司举债,樊强这样的地方债资金掮客如过江之鲫。这些人及其背后的“金主”通过收取服务费和套取利差获得收益,也在某些地方某些时刻被认为是“帮政府解决问题”。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樊强案已然受到广泛关注,也将地方债的危机与乱象再次推到了公众面前。

从“救火队长”到被告

兴仁市不大,面积不到1800平方公里,人口50多万,去年GDP210亿元,在黔西南州仅次于首府兴义市。

2018年,兴仁完成了两件大事:撤县设市获批和通过国家贫困县摘帽专项检收。樊强在此前后介入政府融资业务。2022年1月12日,他被兴仁市纪委监委从家中带走留置,留置6个月后被刑拘。

根据公诉方指控,2019年3月至2021年6月期间,兴仁市政府为解决政府债务问题,找樊强帮助借款融资,并商议通过三家兴仁市政府平台公司接收借款并支付利息实现融资,为规避国家法律对融资高额利息的规定,采用签订居间合同支付融资服务费的方式实现融资的高额利息。10次高息融资业务的融资金额3.487亿元,为出资方牟取高额融资服务费1.41亿元,其中樊强个人分得3055.43万元人民币。相关指控被法院采纳。

这些短期融资的日利率为3‰至5.5‰。樊强的工作包括:为借款本金做个人担保、参与出资、催本付息等;介绍出资方向城投公司放贷并协调银行和公证处;为城投公司借款并租用一家酒店为借款提供抵押。

2023年6月19日,兴仁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樊强犯行贿罪及伪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罪,两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2万元。

樊强不服,上诉至黔西南州中院。

兴仁市委市政府、二审法院黔西南州中院均拒绝对樊强案置评。第一财经记者尝试联系数位时任兴仁市领导,未能获得有效回复。时任兴仁市委常委、副市长的王绥鸿称自己现在“不在其位不谋其政”;曾任兴仁市委常委、副市长的杨睿也以“已不在兴仁任职”为由拒绝接受采访。

樊强亲友透露,时任兴仁市领导曾将樊强誉为当地的“救火队长”,樊强以此为豪。

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一张图片显示,樊强实控的金融公司天睿投资一度挂上“兴仁市金融服务中心”的招牌。接近樊强的多位人士称政府方面对此行为表示默许,多位领导也前去视察,直到兴仁市成立官方的金融服务中心,这一招牌才被撤下。

多位受访者介绍,樊强很爱面子,他之所以热衷于“帮政府找钱”,一是为了赚钱,二是觉得帮政府“做事”很有面子,三是真的想帮政府化解危机。

据樊强的自述材料,其为政府做的最后一笔融资发生在2021年9月,同年10月兴仁市领导班子发生变动,时任副市长王长贵和王绥鸿被免(原市委副书记冯子建此前已不在兴仁任职)。三个月后樊强被兴仁市纪委监委从家中带走。

东湖城投投融资部经理田茂胜先于樊强一天被兴仁市监委留置,他也是樊强案中目前唯一获刑的行贿对象。同年被市监委调查的还有东湖城投董事长兼总经理杨玖。

事实上,樊强帮助政府融资规模不止判决书显示的3个多亿。

第一财经记者获得的材料显示,樊强自述为兴仁市国资平台做了37笔融资业务,总额14.092亿元:2017和2018年各1笔,2019年10笔,2020年8笔,2021年17笔;其中受时任市领导王长贵委托4次,受时任市领导冯子建委托4次,受时任市领导王绥鸿委托18次,受时任东湖城投法定代表人杨玖委托2次。融资形式包括短期拆借、定向融资、引存放贷、融资租赁和委托贷款,长则两三年,短则2~5天。这些融资的利息高低不等,高至每日3‰~5.5‰,但也有几笔是无息借贷。

自述材料显示,上述37笔业务中除涉案的10笔高息融资外,其余借款部分清偿完毕;部分未约定借款利率和还款时间;部分存在拖欠本息情况。

樊强的妻子对第一财经记者透露,因为融资业务压力太大,樊强被留置前已经心生退意,着手转型实业,方向是兴仁特产薏仁米。

前端和后端

涉案的10笔高息融资中,有6笔是樊强通过武姐(化名)联系资金方放款。樊强尊称武姐为老师。武姐说樊强比她更懂金融知识,但她比樊强离有钱人更近。

樊强这样和地方政府关系熟络的居间方,武姐称为“前端”;而像她这样和资金方联系的居间方,她称为“后端”。类似樊强这样的前端,武姐认识20多个,业务遍布贵州省88个县级行政区划。

政府官员找到这些居间方,往往意味着当地债务面临严重压力,且已经穷尽了常规融资手段,有时政府官员的一个电话打来,上亿资金几个小时内就要到位。这时后端会咨询资金方(比如发达省份的民营企业家或游资)的意见,如果资金方同意做这笔生意,居间人就跟进执行。

在此情形下,居间人和资金方出于风险考量,对于地方政府也并非有求必应;地方政府及其平台公司则往往对居间人的姿态放得很低。

如第一财经获得的贵州某地级市政府旗下平台公司向当地居间方发出的《情况说明函》写道:“因近年融资政策收紧,加之我司承担建设任务较重,导致流动性紧张,无法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为保稳定、防止违约爆雷,特恳请贵司承接我司相关金融业务。在与贵司的合作过程中,贵司守信誉、讲政治、顾大局的政治觉悟与我司高度一致,深受我司欢迎和肯定。”

该平台公司还称:“在今后面临的各种督查或审计工作中,与贵司相关的业务我司会作出全面解释与说明,并且该业务是我司主动恳请贵司帮助我司解决短期拆借资金问题,资金成本也是经双方协商自愿同意,贵司的帮助既是防止我司违约爆雷,也属于是金融维稳工作,对此,我司将会尽全力维护贵司利益。”

这样的江湖救急是地方化债的灰色地带。前端和后端,是借贷双方增信和风险隔离的必要存在:前端受领导信任,接受政府委托,甚至替政府担保;如若出现问题,资金方会找到后端,后端又去找政府和前端。

拆借流程一般是国有平台公司的分管市领导和居间方约定好借款金额、时间和利息,居间方派人到现场由政府出会议纪要。政府的领导签无限连带担保或者由财政担保,签字过程还要拍照留存。

如第一财经获得的多份与樊强案有关的借款和担保材料显示:《专题会议纪要》参会人有政府平台公司董事长、市财政局长和市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不可撤销连带担保承诺书》有兴仁市财政局盖章和签字,或有王绥鸿签字及指印;《借条》有樊强和王绥鸿的手印及盖章;《延期还款承诺函》的落款有东湖城投盖章及时任法定代表人杨玖的指印、签字和私章,时任副市长王长贵作为担保人的指印和签字;市领导亲笔签字的画面被拍照留存。

“居间方收到居间服务费、资金占用费以及发票费用等多笔费用之后,安排资金方给政府打款,资金成本都非常高。”武姐说。

武姐介绍,区别于常规意义上的放贷,过桥拆借因为时间紧任务重,日息3‰~5‰是行业惯例,不过这样的拆借一般也只存在几日甚至几十分钟,最多十几天,所以通常情况下不会产生高额成本。政府平台拿到新的低息融资后会迅速置换高息过桥资金。“就像上市公司要让审计看见在报告期截止日账上有这笔钱,看完之后又拿出来还给别人。”

被打破的行规

此类快进快出的金融业务,以流水计算,武姐已做了上千亿元,单笔拆借金额在上千万元到5亿元不等。而兴仁这一单让她“贴进去8000多万元,是从业以来损失最大的一次”。她坦言,自己还会做黔西南州的业务,但兴仁“打死不再做”。

法院采纳的证据表明:2019年3月,樊强找到武姐为贵州东湖新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东湖城投”)借款5200万元,期限20天,日息3‰,东湖城投按时履约;

2019年4月,樊强找到武姐再借5500万元给东湖城投,期限12天,日息3‰,武姐要求樊强配资150万元,东湖城投未能按期还款,三方约定延期10天,日息5‰,东湖城投于5月8日和5月9日分两次还清本金;

2019年5月,东湖城投借4500万元,其中樊强配资450万元,实际用款107天;

2019年6月东湖城投借1900万元,期限64天;

2019年9月东湖城投借6000万元,其中樊强配资500万元,期限20天,拖欠数月后分三次还清本金;

2020年6月,另一兴仁市政府平台——贵州放马坪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放马坪旅投”)借4000万元,其中樊强配资400万元,期限20天,未归还本金。

综合来看,这六笔借款约定时限已超过常规过桥业务,尤其后几笔实际用款时间更是延宕数月,导致以5‰或5.5‰日息计算的融资服务费累计到巨额数字,单单最后一笔4000万元借款,就产生了4109万元服务费。

武姐说,兴仁最后一单4000万元欠款,她其实意识到了危机,曾下令放弃。“按照我们的行规及合同,对方的三章(企业章、法定代表人章、财务章)、支票、网银、营业执照和资金走向图等都要交给我们,而这一单里对方的这些东西已被另一个资金方监管,这让我觉得有风险。”她说这一单完成后,农业银行已经放款给政府平台,但政府没有把钱还给他们,挪用到哪里她并不知情。

樊强也称自己被“套”。他在一份自述材料中称:“我个人筹资4400万元出借给兴仁政府以及代兴仁市政府偿还部分债务,另替兴仁政府支付近千万利息,兴仁市政府陆续偿还了我900万元本金,这900万元我分文未收利息,目前兴仁市政府尚欠我3500万元本金未偿还,利息也从未支付。”

樊强妻子对第一财经记者称:“判决书说他获利3000多万,但实际上他自己有3000多万本金在政府那里。”

武姐一方将三家兴仁市平台公司告上法庭,今年8月1日开庭审理,同为被告的还有樊强、王绥鸿等多人。她对记者说,兴仁方面辩称支付的居间服务费实际上是还的本金,而自己一方拿出了证明材料予以反驳。

武姐认为,兴仁事件只是个例,自己不会再让这样的事情发生。在她看来,有危机的地方才有商机,债务压力大的地方对过桥资金的需求就高,但这不一定意味着当地政府信誉差或坏账风险高。

一位江浙资本市场人士则对第一财经记者提出不同看法:“这样的过桥生意我们避之不及。城投等平台公司本就是地方财政的资金池,往往承担提供过桥资金的作用。如果当地政府和平台要找第三方和个人借过桥资金,这本身就说明了当地财政极为紧张,风险极高。”

事实是,很多地方政府平台的资金需求越发急切,刚还清前一笔过桥本金就无缝衔接开启了下一轮借款。在借款无法如期偿还的情况下,一些居间方收取的巨额服务费吐了出来——因政府拖欠本金他们不得不弥补背后资金方的损失,否则自己再也不会得到资金方支持。

一位和樊强有业务往来的当地资金方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政府的借新还旧越发频繁,他意识到风险过高之时已经难以抽身,只能寄希望于政府不会失信。

利率红线

在兴仁当地有一种看法,认为兴仁在2018年之后债务激增,和撤县设市上马大量基建有关。在武姐看来,兴仁在自身的金融安排上存在问题,她打了个比方,“这件裙子好看,但你(没钱的话)可以不买”。

但总有人抑制不住这样的诱惑,一些地方也无法停住举债的步子。不过,一些变化正在悄然发生,比如,多地试图划出利率红线,以尝试压降成本。

第一财经获得的一份书面材料显示,一位投资人于2021年购买了放马坪旅投发行的兴仁文旅建设债权定融产品,原定按年化9.2%计算收益。现投资人承诺:“你公司应付本人的本金到期前收益和到期后收益,本人自愿按年化7.8%计算收取。”

一位熟悉该产品的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发行方让经销商跟客户商量,签了承诺书以后产品就可以兑付,不签也不是说不付,大概意思是等有钱的时候再付。”该知情人士猜测此举是为了将融资成本压降在8%以下。

兴仁文旅建设债权产品分一、二年期,规模为3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发行方经营资金及放马坪景区建设资金。东湖城投作为担保方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保证责任。此外该产品的增信措施还有:足额应收账款抵押,债务方确权回购。作为担保方的东湖城投,其自身面临压力。中证鹏元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今年7月下调东湖城投评级展望为负面。其报告显示,2022年末东湖城投总债务规模为46.20亿元,其中短期债务28.98亿元,而公司现金保有量很低,偿债能力指标表现很弱,且债务重组进展缓慢。

第一财经记者还获得一份放马坪旅投与某民间资本的借贷纠纷材料,其中的调解方案写道:“以未偿还本金为基数,按照年利率8%从某日起计算利息至该笔借款全部清偿完毕之日止。”这似乎证实了“8%红线”的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近年来,全国各地针对政府平台公司高成本融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多省份和地区对城投融资成本作出限制。如2020年,江苏省泰州市要求,市级国企新增融资成本不得超过6%(年化),县级市(区)不得超过7%,县级市(区)下属园区企业不得超过8%。到2023年,已有一些地方对融资成本要求不得超过6%。

樊强的天睿投资也做城投债的总承销和募集业务,不过公司已经从那个挂过“兴仁市金融服务中心”招牌的地方搬到朋友提供的门面,员工遣散后只留下一人负责存量业务。他的二手车公司已经转让给了别人,几十辆存货抛售用作妻儿的各项开支。

去年1月樊强被带走时,妻子魏瑜怀孕七个月。目前樊强还没见过自己这位刚出生的小儿子,这或需要等到尚未确定时间的二审开庭。

(记者陈益刊对本文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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