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攻坚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多地强化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
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已进入“深入推进期”,提高农膜回收率,强化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被多地列入攻坚重点。
第一财经记者9日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截至2月9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方案全部向社会公开,各地整改方案中均提及农业面源污染防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提出,自治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面摸排农膜生产企业,严肃查处企业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农膜行为,农业农村厅负责指导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使用者依法建立农用薄膜使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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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自治区明确,2023年6月底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完成废旧农膜分类分级标准制定。进一步提高农膜回收率。依法加大对残膜污染农田违法行为的查处。
《江苏省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提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等五大类固体废物为重点,全面提升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统筹管理水平。
《内蒙古自治区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也提出,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深入实施农业“四控”(控肥、控药、控水、控膜)行动和黄河流域农牧业绿色发展示范行动,到2025年,全区化肥、化学农药减量化取得新成效,覆膜重点区域地膜回收率达到85%。
我国一些省份特别是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使用地膜的量较大。摄影/章轲
从上世纪末开始,农地覆膜技术在我国广大农村逐渐推广,但也带来了白色污染。废旧农膜降解周期一般为200年至300年,残留土壤中会影响水、气、肥流动,阻碍作物生长。随意露天焚烧会产生烟尘和二噁英等有害气体,造成大气污染。
“地膜已经成为我国农业亟需生产要素之一,浸入农业的骨髓,在西北一些地区,没有地膜农民就不知道怎么种地,已经成为一种事实存在。”农业农村部农膜污染防控重点实验室主任严昌荣在解读《农用薄膜管理办法》时表示,目前,地膜残留已给局部地区的农业生产和环境造成了不利的影响和危害,尤其是新疆内陆棉区。
严昌荣介绍,由于地膜残留,每年棉花收获后和第二年播种前需要进行地膜回收,每亩增加作业成本约30元。同时,长期覆膜棉田,如果不进行地膜回收处理,棉花播种质量下降,空穴率、烂籽率会提高,产量也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残膜随着机械采收混入棉花,影响品质。
“新疆是国内农用地膜使用量最大的省区,每年产生的残膜量也非常大。”新疆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一位工作人员对第一财经记者说。
新疆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提供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区地膜覆盖面积3631万亩(其中棉花2400万亩,玉米850万亩),地膜使用总量约17万吨,使用一茬就报废。残膜废弃物堆放在地头、回收站点或加工厂,污染风险大。
新疆自治区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田废旧地膜污染治理工作的意见》《农田地膜污染治理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等提出,以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项目为抓手,以提高地膜离田回收利用水平、降低农田地膜残留量为目标,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技术等手段,不断健全地膜回收利用体系,提升地膜回收能力水平。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等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快推进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建立工作机制,明确主体责任,回收体系基本建立,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全国地膜覆盖面积基本实现零增长。到2025年,农膜基本实现全回收,全国地膜残留量实现负增长,农田白色污染得到有效防控。
云南省一家农用薄膜生产厂的生产车间。摄影/章轲
2021年8月,农业农村部关于贯彻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意见提出,到“十四五”末,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全力抓好地膜回收利用;以主要覆膜区域为重点,以回收利用、减量替代为主要治理方式,大力推进标准地膜应用、机械化捡拾、专业化回收、资源化利用,有效防控农田“白色污染”;加强西北地区100个农膜回收重点县建设。做好全生物降解地膜评价应用,加大成熟产品与技术的推介力度。
之后,生态环境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2021—2025年)》也提出,农膜回收率达到85%。落实严格的农膜管理制度,加强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的全链条监管,持续开展塑料污染治理联合专项行动。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近年来,多地构建废旧农膜循环利用体系,治理农田白色污染取得一定进展。
以甘肃省高台县为例,该县构建了“农户捡拾交售、网点分散收集、企业加工利用”的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出台了“以旧换新”(农户捡拾交售10公斤废旧农膜兑换1公斤新膜)、“以奖代补”(对废旧农膜回收加工企业给予拉运、加工补贴,对回收站点给予补助)等扶持政策,实现了农膜“使用—回收—加工—再利用”良性循环。
但也有业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某地废旧农膜的回收率超过60%,但其中有不少是用焚烧的办法处置的”“地膜处置没有补贴,无论是造粒还是炼油都会亏本”。
严昌荣表示,应构建中国地膜回收处理生产者责任延伸机制,地膜生产者和销售者,具有通过生产销售合格地膜产品赚取利润的权力,同时,与地方政府、地膜使用者共同完成使用后的地膜回收处理。地膜使用者也应承担地膜使用结束后将地膜按照一定要求收回来并进行适当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首席科学家宋永会等专家建议,以环境承载力为前提,从全链条循环—全时空配置—全过程防控出发,形成典型区域水—肥—废弃物时空统筹配置的治理技术模式。构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成效评估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