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与产业界合作就是腐败?合理的制度设计是关键|追问“好医生”

在此轮医药反腐中,医生与企业的关系变得微妙,导致一些正常的临床合作开发项目也担心受到牵连,似乎企业的人与医生一旦发生关联,就涉嫌利益输送。业内人士表示,要正确看待医生与产业界不可割裂的关系,“合作就是利益输送”的误解应被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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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前两篇《追问“好医生”》系列报道中,已经探讨了到底需要怎样的医生,以及如何培养更多会看病的医生。而优秀的临床医生需要的是创新的思维,这离不开与工业、产业界的合作。医工结合的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需求。

美国密歇根大学心血管研究中心医学博士杨波教授近日的一段视频采访被大量转发。杨波表示:“公众对医生应该有一个客观的评价,医生和工业、产业界的合作关系应该是很紧密的。原来在美国的观点也是,哪个医生和产业界有联系,这个医生好像就腐败了。后来人们意识到情况并不是这样的,医生和产业界一起合作,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他还认为,产业界支持各种学术会议,支持医生的培训教育也是好事,例如亚洲的年轻医生也可以去美国培训等等,这些都能帮助医生提高技能,尤其是年轻医生。“不应该看到哪个医生跟企业合作了,就认为企业好像给了医生几百万,让你用它的产品,其实根本不是这么一回事。”杨波说道。

医生与产业界的合作如何以正确的方式开展?又如何去避免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为此,第一财经记者采访了多名医生和产业界人士。一些采访对象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如果认为医生在与企业的交往过程中涉嫌利益输送,那么这种担忧理论上也存在于任何一个与公职人员打交道的行业,比如大学教授与产业界合作也可能受到质疑。

业内人士都一致表示,医学和工程的跨界合作是现代医学技术发展的趋势,医学的进步离不开产业界的支持,而一个合理的制度设计能够让两者配合地更加“顺滑”。

医工结合能更好地推动行业发展

“医工交叉合作是天经地义、理所当然、相得益彰的事情。”一位国内医疗器械公司创始人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医工结合一方面可以让医生及时了解新产品的特点以及使用要求,对提升临床技能是有好处的,另一方面也可以真正实现创新与医学转化,推动行业发展,不应该妖魔化、污名化医生和企业的合作。”

一位跨国医疗设备公司中国临床负责人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跨国企业实际上承担了很多国外新技术以及包括药品在内的产品培训,同时也承担了一些重要的科研工作,医生和企业相辅相成,才能提升医疗技术水平。”

汉坤律师事务所的顾泱律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客观来说,医药行业的发展离不开医生和医药企业的合作与交往。如果医药企业研发出能够满足部分临床未满足需求的创新医药产品,但不和一线医生进行沟通,可能导致医生对相关医药产品的认识和后续对患者的用药指导不够完善,相关产品无法惠及有迫切临床需要的患者。”

某上海头部三甲医院主任医师告诉第一财经记者,就医疗器械而言,一般医生和产业界的合作分两种情况,一种是医生在临床上发现了问题,需要解决方案,但是由于医生不是工程背景出身,因此需要产业界来帮助实现医生的想法;另一种是企业在产品设计过程中不知道临床的需求和医生的痛点在哪里,因为工程师不是医学背景出身,所以需要医生的参与来解决实际临床问题。

“这两种情况都很多,有些是企业找到我们,有些是我们需要企业,最重要的是要有这么一个连接医生和企业的合法合规的管道和平台,这样双发才能够互相成就。”上述主任医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微创旗下某心血管医疗器械公司高管曾在接受第一财经记者采访时称:“我们的与临床医生的合作是非常紧密的,因为新型的医疗器械研发肯定是要具备一定的临床价值的,但是我们的工程师并没有临床上的知识,要开发符合临床需求且有价值的医疗器械产品,就必须要和医生紧密合作,去了解医生在临床上的需求。”

“创新往往是来自一线未被满足的临床需求,临床上的痛点和难点,就是创新的来源。”一位在临床项目开发方面拥有超过20年经验的资深医疗行业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关键是制度设计的问题,发达国家医生与企业的合作就很少被质疑,就是因为制度非常完善。”

创新转化制度尚存“模糊地带”

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尽管医生参与外部研发项目一般都要求告知医院,或者通过医院来进行参与,但实际上这些规定都还存在“模糊地带”,没有明确的指导文件。

一位国内医疗设备厂商创始人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医生和企业合作比较合理又合法的方式就是通过技术创新转化。这也是近年来医院特别强调创新转化的原因。

第一财经记者从上海部分医院了解到,目前对于医生参与的医疗创新研发项目,最终产品转化给企业后所得收入的80%以上可以给到医生个人,由第一发明人进行内部分配,这一比例高于目前政策所规定的70%的最低指导线。

“我认为只要是在知识产权法规之下进行的收入分配,那就是合理合法的。当然医生和企业的合作最好是要通过医院,职务发明走医院也是合理的。”一位从事医学创新转化的医生告诉第一财经记者。

除了与医生合作研发早期的产品之外,临床医生还承担大量的企业新品的临床试验工作。“通常临床试验方面的合作,我们一般是和医院合作,很少会通过医生个人参与。”某国内医疗器械公司高管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针对我们需要什么样的制度才能最大程度上防止医生在与企业合作时被诟病,顾泱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为破除大家对于医生和医药企业合作的偏见和误解,需要医生和医药企业在严格遵守反腐败、反贿赂合规要求的前提下开展合作。”

他说道,我国监管法规为医生和企业的交往活动划定了“杜绝不正当利益输送”这一条反腐败、反贿赂监管红线,需要被严格遵守;此外,业务实践中的具体合规标准将由行业从业人员共同建立和维护。

某头部三甲医院拥有多项发明专利的一名临床医生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我认为如果医生做出来的东西是创新性的,可以允许参与产业,这样有利于整体医疗创新及医工结合发展;但如果医生没有参与实质性研发及创新,比如没有转化专利,就从企业方面获得产品销售后的利益,那就有涉嫌利益输送的风险,国外也是这样。社会应该有一个包容的心态,不能一概而论,否则无法实现真正的医工结合,医生的价值也难以得到体现。”

对于如何区分医生是否利用自己的公司或者参股公司向行业销售产品谋求不正当利益,顾泱向第一财经记者解释称:“医生如果自己开公司或参股公司代理产品,然后自己开处方销售自己公司的产品,在行业内一般是不接受的,因为医生基于职位和处方权具有影响力,存在利益冲突;反之,如果是医生开发、推广创新的产品,卖给全行业而非仅自己处方,那一般是可以的。”

他补充道,后者的情况实际上就是最自然的技术转化路线。例如很多高校、科研或医疗机构的教授、医生通过研究开发孵化了新技术,然后选择通过市场的方式向国内外产业界许可授权相应的知识产权(license-out),这样一方面新技术的开花结果可以借助产业界的力量,另一方面市场也反哺了科研。

上海律师协会侵权责任委员会主任、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方诗龙也持类似观点。他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我认为从产品的角度来看,如果医生参与(例如入股)了一个企业,如果这个企业做的完全是创新的产品,那么医生作为技术入股是现行法规所鼓励的,但是如果医生参与或入股的是一个成熟企业,有着成熟的产品上市销售,新品只有一两款,那么就有利益输送的嫌疑了。主要是看医生在企业从事什么样的活动,是创新研发还是销售活动,从这一点上来区分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可能比较容易些。”

他还表示,本质上来说,反腐整治行动不应该打击行业的创新氛围和医生的创新热情,否则最大的受害者还是患者。“近期上海出台的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试点方案,强调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长期使用权,这是一大进步。”方诗龙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上海“产医融合”细则已发布

一位医疗领域专家也对第一财经记者:“我们需要需要鼓励创新者的热情,参考国际上比较好的做法,为病人研发出更好的医疗器械和药物疗法。”

从政策方面来看,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已经出台了不少鼓励包括医疗机构在内的人才创新政策,从科技成果转化到转化收益分配方面,都给予充分的支持。

第一财经记者查询公开资料发现,事实上早在2020年初,人社部就曾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选派专业技术人员到企业挂职或者参与项目合作,依据专业技术人员服务形成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品种以及成果转让、开发收益等进行权益分配等,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另据去年年底上海发布的《上海市促进医疗卫生机构科技成果转化操作细则(试行)》(下称《细则》),在产学研医融合方面提出,支持医疗健康产业领域企业开放式创新,引导其与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创新联合体,开展合作研发,健全收益共享机制,推动多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鼓励产学研医共建概念验证平台,通过概念设计、商业评价、知识产权评估、医学评估、种子资金等概念验证活动,验证特定技术的商业潜力,提出科研成果商业化的方向和建议,吸引社会资本投入。

在收益分配方面,《细则》规定,以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方式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的,应当从技术转让或者许可所取得的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以科技成果作价投资实施转化的,应当从作价投资取得的股份或者出资比例中提取不低于70%的比例用于奖励科技成果完成人(团队)。

在成果推广方面,《细则》指出,鼓励医疗机构聘请具有创新创业或投资经历的企业家、投资人、科技人才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兼职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并获得相应报酬;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以独立建设或参与建设临床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科技成果转化平台等载体,并依托这些载体实施科技成果转化;动员医疗卫生科技人员和高层次专家、产业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科技攻关、成果推广等技术服务,解决医疗健康产业技术创新和卫生健康领域现实需求。

“国家早就出台了鼓励政策,现在是时候重新审视一下当时的政策,看看到底怎样落到实处。”一位医疗企业方面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

一位头部三甲医院教授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虽然我们已经看到了有很多支持创新的政策出台,但是这些政策很多是不完整,或者说是缺少明确指引路径的,这是我们现在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说中间缺少一种成熟的机制,能让创新的想法,通过合理的路径,真正变成一种创新的产品或者疗法。”

上述教授表示,回顾人类医学过去一百年的发展史,很多“从0到1”的创新疗法和医疗器械产品都是在医疗和工业界的共同推动下发生的,中国也必须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在相关部门制定政策的时候,细则与可操作性非常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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