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法院裁定对正邦科技启动预重整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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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邦科技10月25日晚间发布公告,公司收到南昌中院送达的《决定书》,申请人锦州天利粮贸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有重整价值为由,向南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破产重整,并同时申请启动预重整程序。
公告显示,南昌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及上海市锦天城(南昌)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公告称,南昌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南昌中院会最终受理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后续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存在不确定性。
正邦科技表示,南昌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有利于提前启动公司债权债务及经营工作的清理等相关工作,包括债权申报登记与审查、资产调查、审计评估工作等,并与广大债权人、意向重整投资人等提前进行沟通和征询意见,全面掌握各方主体对重整事项的反馈意见和认可程度,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尽快制定预重整方案,提高后续重整成功率及相关重整工作效率。
同时,公司表示,在预重整期间,公司经营正常开展,公司将依法配合临时管理人等进行预重整相关工作。若法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公司将依法积极主动配合法院及管理人的重整工作,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在平等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解决债务问题和未来经营发展问题的方案,力争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最大程度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高公司经营能力。
同日,公司发布关于出售部分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称,公司拟向湖北粮食出售控股子公司蕲春正邦、孝感正邦、浠水正邦、淮南正邦、贾汪正邦全部股权。股权转让完成后,以上5个标的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将成为湖北粮食的下属控股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成交总额为53,932.98万元,其中标的公司净资产作价为30,689.53万元,另外23,243.45万元为截至交割基准日标的公司欠公司及下属公司的往来款项,将在股权转让后由湖北粮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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