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交所混合做市落地,实施细则和业务指南公开征求意见

自北交所开市运行以来,引入混合交易制度的呼声持续高涨。11月18日,相关规则落地。

当天晚间,北交所就做市交易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发布了《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细则》(下称《做市细则》)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指引》(下称《做市指引》),并向市场公开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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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市细则》共五章、三十三条,明确了北交所做市商资格、权利义务、监督管理要求等。

北交所表示,自开市以来,上市公司数量稳步增长,公司业绩增长稳健,投资者数量、结构持续优化,市场各方积极参与,为进一步优化交易机制创造了条件、奠定了基础。在竞价交易的基础上引入做市商交易,有助于降低投资者交易成本,改进交易定价功能,活跃市场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北交所将对做市商做市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对积极展业的做市商给予适当激励。

存在三种情形之一,将被取消权限

整体来看,《做市细则》明确了北交所做市商资格、权利业务、监督管理要求等事项。

一是明确做市服务申请与终止。北交所对做市商实行交易权限管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会员在开通做市交易权限后,可以备案为特定股票做市。

据细则,北交所会员经证监会核准取得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的,开通北交所做市交易权限后,可以向该所备案为特定股票提供做市服务。

做市商有三种情形之一的,北交所可以取消其做市交易权限,并向市场公告:第一,不再具备上市证券做市交易业务资格;第二,出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第三,北交所规定或者做市协议约定的其他情形。

做市商被取消本所做市交易权限的,1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开通。

二是明确做市商权利与义务。做市商应当通过专用证券账户和专用交易单元开展做市交易业务,根据价差、数量、参与率要求向市场持续提供双向报价。北交所将对做市商做市交易业务开展情况进行评价,对积极展业的做市商给予适当激励。

三是明确做市商监督管理要求。做市商应当建立风险防范与业务隔离制度、异常交易监控机制,不得实施异常交易行为,确保业务合规有序开展。

引导做市商积极、合规做市

与《做市细则》相配套,《做市指引》进一步明确了北交所股票做市交易业务流程,细化了做市商监督管理要求和评价激励机制安排,对做市商组织架构、岗位设置、内部制度和技术系统等各方面均提出了相应要求,通过正、负面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设置了做市评价体系,以引导做市商积极、合规做市。

总体要求上,指引中提到,做市商应当指定专门的业务部门作为做市交易业务的负责部门(即做市部门),负责制定具体业务方案并 组织实施。做市部门应当具有专门为股票做市的业务团队,设置交易岗、风险控制岗、技术运维岗等岗位,并建立备岗机制。

北交所称,北交所做市交易业务相关规则充分考虑了市场定位及市场特点。

一方面,与新三板做市制度有序衔接,做市商在北交所开展做市交易业务适用其在新三板做市时的账户体系和交易单元体系,鼓励符合条件的新三板做市商在相关股票上市后继续提供做市服务;另一方面,契合北交所发展阶段及流动性特点,在做市指标和期限要求等方面作出灵活性规定,在报价豁免和评价激励等方面作出包容性安排。

关键词: 混合做市